崇信县
王女士
留言编号:20210302221295 【治安】 IP:60.164.*.* 2021-03-02 10:21:24 | 浏览次数:1714
2楼网站回复 Re:商铺门口摆放货物问题 2021-03-08 14:45:45
尊敬的网友,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您提出的“商铺门口摆放货物问题”,已违反了《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二款“城市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设摊经营”之规定,你的行为属于店外经营,不合法且不允许的。为了规范城区经营秩序,县执法局将进一步增加日常巡查管控频次,加大对占道、出店经营的处罚力度,发现问题,现场督导整改。希望您能理解、支持和配合城市管理工作,自觉遵纪守法,为创建富裕文明幸福美丽新崇信贡献力量。最后,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崇信县执法局
2021年03月08日
2021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