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编号:20210216220925 【县市场监管局】【建言】 IP:117.157.*.* 日期:2021-02-16
标题:住宅区烟花爆竹店违规向未成年人大量售卖烟花爆竹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尊敬的有关领导:您好!
时值新春佳节,本来是喜庆的日子,但是有个重大安全隐患问题需要向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和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反映:县城城东小区21号楼(原13号楼)后面的“浏阳花炮店”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主要有两点:
1、在春节期间,每天向未满14周岁的儿童售卖烟花爆竹,有的孩子甚至只有四五岁,这些孩子由于年龄太小,完全没有安全意识,买到烟花爆竹后,就在小区内到处燃放,没有大人监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国大多数城市,包括我省的兰州、张掖等市都先后出台政策,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爆竹烟花。
2、该“浏阳花炮店”开在居民住宅区内,本身就违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中明确规定,烟花爆竹店不得设置在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
希望相关部门严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措施,防患于未然!顺致安康,敬谢!